[摘要] 近年来,沭阳加快建设农居建设一批新型社区先后启动建设。
近年来
沭阳加快建设农居建设
一批新型社区先后启动建设
沭阳县刘集镇西周集新型社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4353001001
沭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沭阳县刘集镇西周集新型社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已经县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沭阳县刘集镇西周集新型社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沭阳县刘集镇西周集村境内
1.2 工程规模:
该项目涵盖了约700户村民,辐射了5.2平方公里的规划面积,须考虑新、旧建筑风貌的融合与协调。其中新建户数402户,面积约54324㎡,新建乡村文化中心为1100㎡、幼儿园1640㎡。保留建筑的规划改造设计,其中十字街南北向两侧59户12880㎡、东西向两侧户13500㎡;刘北路一排28户11000㎡;建新区内保留的2户共520㎡;小学教学楼950㎡。
1.3 设计周期:30日历天/标段【时间从发布招标公告起,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概念性方案。签订合同后5日历天内提交合格的方案设计成果,方案设计成果审批合格后3日历天内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以上时间不含审批或审查时间),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2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规划设计成果审定后十日内付总设计费的20%(按施工图建筑面积计价);规划、景观、建筑方案深化成果提交后十日内付总设计费的 30%(按施工图建筑面积计价);各专项报告施工图完成并施工图纸审查合格后十日内付总设计费的40%(按施工图建筑面积计价);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总设计费的10%。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沭阳县刘集镇西周集新型社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范围:村域规划、村口设计、道路空间、公共节点、空间布局、户型设计、景观设计、公共设施、公用设施等设计,总平规划,概念性方案设计等建筑设计全过程。
招标内容:可研报告及建议书编制、节能报告书或节能报告表编制、环评报告表编制、交通影响评价表编制、设计概算、详细规划编制、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布置图、工程初步方案设计、效果图、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包括地下室、基础、水电、消防等全部内容)、人防及污水处理、附属配套工程(包括水、电、管道、道路、配电房、泵房、厕所、垃圾中转站、围墙、大门、出入口、场地铺装、给排水系统、消防水池、消防供水系统等)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消防、抗震、监控、路灯、电梯、景观绿化、安全设施等整个项目的图纸【含二次深化设计及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审查、设计变更、各阶段验收、配合发包人报建报表等)等】并审查合格等。如果投标人认为红线图范围内地形不符合设计要求,就由投标人自行测绘,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1.7本项限价为185万元,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价格,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如果无勘察、专项设计及相关评价等专业资质,经业主单位同意后由中标单位专业分包给其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并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或注册城乡规划师。
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招标文件中有与本规定不一致地方以此规定为准。)
(如按相关政策规定未缴纳养老保险的,由投标人所在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其本单位不需缴纳保险证明)
4.4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4.4.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指基本养老保险);
4.4.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3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个月及以上;
4.4.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5关于对投标人惩戒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具体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查询,不同网站公布的信用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4.5其他条件:
4.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a)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必须与各自的资质和专业工作经验相适应;
b) 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该协议中应明确指定联合体的牵头方,指明联合体的授权代表,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声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等文件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联合体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将承担各自独立的和相互连带的责任;
c) 联合体中的每一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d)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4.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14日 08:30至2020年08月20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9月03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不见面),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ggzy.sqzwfw.gov.cn/)并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沭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南湖街道
联 系 人:
张啸
电 话:
13809090618
传 真:
/
邮 编:
223600
E-mail: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宿迁四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沭阳县建设大厦8楼
联 系 人:
王学玲
电 话:
15371362089
传 真:
/
邮 编:
223600
E-mail:
2020年08月13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沭阳县刘集镇西周集
新型社区工程建设项目
设计招标公告
工程地点:位于沭阳县刘集镇西周集村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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