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沭阳县耿圩镇周庙村、孙庄村、汪圩村、梁荡村、闸西村约840户居民老房屋需要拆除,定于2019年9月26日15时举行竞价会,对耿圩镇周庙村、孙庄村、汪圩村、梁荡村、闸西村约840户居民老房屋设施残值项目进行公开竞价
沭阳县耿圩镇周庙村、孙庄村、汪圩村、梁荡村、闸西村约840户居民老房屋需要拆除,定于2019年9月26日15时举行竞价会,对耿圩镇周庙村、孙庄村、汪圩村、梁荡村、闸西村约840户居民老房屋设施残值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耿圩镇周庙村、孙庄村、汪圩村、梁荡村、闸西村约840户居民老房屋设施残值项目 | ||||
竞价方式 | 现场报价 | 加价幅度 | 8400元及 整倍数 | ||
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 周期 | 5 | |||
标的 情况 | 该项目共涉及约840户被搬迁户。本次竞买按残值底价进行竞价,最终报价者为本次竞买的成交人。 | ||||
残值底价 (万元) | 单价(元/户) | ||||
29.4 | 350 |
二、对意向竞买人的基本要求
1、企业资质: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企业。申请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的复印件盖公司公章;②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证明原件;③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司公章;④竞买承诺函原件;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司公章;⑥项目负责人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以上资料,有一项不全或无法辨认的,均作无效处理,不得参加本次的竞标会。
2、本次竞买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和参与。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9月26日11:00时止(节假日除外)。意向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丰润名苑2号楼420室,联系人:华妍,电话:18851299898 )报名。否则,不具备竞买资格。
2、相关费用:报名费300元,否则无权参加竞买会(报名后无论是否参加竞买会,该费用均不予退还)。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
1、在竞买会开始之前,必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现金)10000元。竞买人成交后,放弃成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单位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单位缴纳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实施完毕,经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2、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买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损失的;
(二)竞买人通过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三)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四)竞买人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拒绝履约的;
(五)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的;
(六)拒绝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
(七)竞买人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其他行为;
(八)竞买公告中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九)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十)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该竞买人还需另行赔偿损失。
五、项目管理要求
成交人在拆除该地块上房屋和相关附属物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招标人提出的相关要求,并服从招标人的安排和管理。
1、成交人应在拆除地块上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牌、警戒线、防护网等安全防护措施,在拆除过程中需配备1名以上有资质的现场工作人员。进入拆除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因成交人对该地块上房屋和相关附属物的拆除行为而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成交人应保持该地块拆除过程中原有道路的正常通行,因中标人不合理堆放旧料,影响交通和造成安全隐患的,每发生1起,成交人应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500元。
3、成交人在拆除工作中,应做好大气扬尘管控、拆除噪音管控,不得焚烧旧料、垃圾等,如因上述问题被群众举报或被相关部门查处,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给招标人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成交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工期要求
1、成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招标人交付的拆迁地块上的房屋和相关附属物全部拆除到位。成交人应在招标人交付该地块上所有房屋和相关附属物后的3日内,完成该地块上所有房屋和相关附属物的拆除任务并将拆除杂物全部清运完毕,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拆除任务的,每延期一天,成交人应向招标人支付100元/天/户的违约金。因成交人未按时拆除房屋和相关附属物造成拆迁户回迁等情况的,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影响拆除工作开展的,成交人应向招标人提出申请,予以适当延期。
2、成交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拆除,原则上每交付一户即拆除一户,交付完毕即拆除完毕;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到招标人交付拆除物时间不连续及延期的风险,在报价时综合考虑可能发生的各种因素和不利条件,招标人不承担交付拆除物之间时间间隔的风险。
3、结算方式:以最终成交的单价*最终交付实际拆除的户数进行结算,实行多退少补。
七、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
1、现场报价,原则上分为6轮,轮报价不得低于设置的底价,第二轮的报价必须高于轮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第二轮的报价作为第三轮的报价,第三轮的报价必须高于第二轮的报价,以此类推。如投标人在其中的任何一轮弃权不参加报价或报价低于报价的,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不得参加后一轮的报价;以最后一轮报价的价作为本次竞买的成交人(如最后一轮有相同报价的则需继续竞价,直至到出现不相同报价为止)。每次报价时间为5,超过时限的作无效处理;如果在报价过程中出现了价后,其他单位不再继续进行报价的,则报价者为最终成交人。如果现场出现相同报价的,则报价相同的单位再次进行竞价,最终以价格者作为成交人;如成交人放弃中标,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选择报价排名第二的竞价单位作为本次竞价项目的成交人或重新招标。
2、成交人必须在中标后2天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后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所有房屋无论合法和违建,一律按中标价结算,最终结算价格待拆除全部结束后,按拆除的户数结算,多退少补),并同时另外缴纳安全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拆除完毕无任何安全事故后一次性退还)。
3、成交人因各种原因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放弃中标的,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招标人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作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到位,如不能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到位,招标人有权选择排名第三的候选人作为成交人或重新招标。
4、在实施过程中,如成交人放弃中标或不按合同约定实施的,缴纳的所有款项均不予退还,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5、成交人在确定成交后2日内按照成交价格*1%向招标代理单位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费用。
八、其他事项及要求
1、意向竞买人应实地勘察、咨询,全面、准确地了解标的现状。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为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2、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3、合同签订并交付使用前,因标的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在合同签订并交付使用后,因受让方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竞买人应认真阅读转让资料,对竞买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报名前提出,一旦办妥竞买报名手续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买资料的要求和条款。
5、受让方应在成交后2天内必须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6、其它事宜以本项目《竞价规则》、《竞价须知》为准。
7、加价幅度8400元或其整倍数。
8、委托人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竞买人务必在竞价会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标的的交付及相关事宜由委托人负责。
10、其他未尽事宜以竞价会现场宣布为准。
11、项目的归沭阳县耿圩镇人民政府所有。
沭阳县耿圩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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