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县委书记胡建军主持召开县委第十六次常委会,县领导刘瑞春、丁晓平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阶段,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市委对我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关于运用监督建议推动县委及常委会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暂行规定》、《2017年度全县干部教育培训班次计划》及相关申诉案件复查结果。

在会议的第二阶段,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政府党组书记卞建军汇报了县政府党组工作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刘瑞春汇报了县人大党组工作情况;县政协主席、党组书记丁晓平汇报了县政协党组工作情况;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震汇报了县法院党组工作情况;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兆东汇报了县检察院党组工作情况。

在认真听取各党组工作汇报后,胡建军指出,县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的工作汇报,是落实《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制度性安排,也是加强县委对全县工作的统一领导,支持县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检两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重要抓手。

就如何进一步发挥好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和县检察院党组作用,胡建军强调,县委常委和各党组成员都是党员领导干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少数”,要认真履行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发挥好引领发展的领导核心作用,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中心工作上来,立足岗位职能,坚持问题导向,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打好攻坚战,实干创特色,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加快推进“两聚一高”沭阳实践;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各方面监督,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水平。